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⑨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
作者:刘丽、孙炜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党的二十大报告绘就了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的宏伟蓝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吹响了科技驱动农业强国建设的号角。科技驱动农业强国建设既要“顶天”,又要“立地”,既要着眼于世界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争取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的话语权,又要面向产业需求,让先进前沿的农业科技成果下沉进村、入户、到田,让农民学得会、用得上。农技推广作为连接科技和经济的关键环节,是将先进前沿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利器。
一、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对加快科技驱动农业强国建设意义重大
《“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我国农业科技整体实力稳居世界第一方阵,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4%。要实现这一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技推广的效率和质量。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解决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存在的各自为战、低水平重复、转化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农业科研院所以及农业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分别为18.86%与16.79%;根据科学技术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据统计,我国涉农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也不足50%。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将极大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将更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农民收益,对于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加快科技驱动农业强国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仍面临较多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建设,我国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代表的准公益性推广机构和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代表的市场性推广机构多元共存的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体系不断改革创新,为当前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1%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引领产业升级、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广大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呈现多样化,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仍面临较多挑战,主要表现在:
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投入不足,提供的农技服务内容及技术类型与农业生产的多样化需求匹配度不够。市场性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范围覆盖面窄,服务群体较为分散,推广的技术相对单一,无法解决区域性产业发展面临的技术难题。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市场性农技推广组织没有形成合力,力量分散。从整体来看,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机制尚不健全,农技推广模式较为单一,农技推广手段较为传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充分。
三、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
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深化建设以政府公益性推广机构为主导,以科研院所、高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加快完善“一主多元”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构建协同互补的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准公益性及市场性农技服务机构的有效对接,明确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与功能发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坚持政府公益性推广体系的主导地位,加大基层农技推广投入,设立专项保障经费,强化政府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
立足产业需求,强化市场导向,全方位提高农技推广效率和质量。坚持立足农业生产一线,强化市场在农技推广的导向和筛选作用,加强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搭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科技研发人员交流平台,切实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水平。扎实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以产业需求为基础,鼓励以“农资+服务”、技术托管、示范带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技服务,优化资源配置,加速实现技术服务的专业化。立足现代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特征,大力推广科技示范园区、科技小院、项目带动、企业参与等新兴技术推广模式,切实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成效。
充分利用新手段、新平台推动农业科技与产业融合,成果与市场结合。加强科技服务载体和平台建设,搭建集“农技需求-交流培训-农资交易-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农业技术服务数字化平台,为农业技术推广提供精准化、智能化服务,助推农业科技与产业融合。整合资源,以新电商平台为基础,健全市场转化机制,加速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结合,以市场反哺产业和科研,实现互惠互利、良性循环。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段搭建与农业生产者的技术交流平台,建立低成本、高效率、便利化的反馈互动机制,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效率。
历史中的兔子:早在三国时期就用兔毛制笔******
从“玉兔捣药”到“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兔子已经陪人们走过了漫长的岁月。在中国古代,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2023年新春之际,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中心副主任吕鹏,聊聊历史中的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
兔鼠分道扬镳于6200万年前
《诗经》已记载兔肉食用方式
虽然在大众看来,兔子毛茸茸的很可爱,但吕鹏告诉记者,其实兔子跟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骨骼形态上看,兔(属于兔形目)和鼠(属于啮齿目)都拥有终身生长的门齿,表明兔和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现代分类学创始人林奈在1735年将兔和鼠一起列入啮齿动物。”
而它们分道扬镳,是在6200万年前。20世纪70年代,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李传夔先生研究安徽潜山早古新世(距今约6200万年前)地层出土的动物遗存,发现有“安徽模鼠兔”和“东方晓鼠”。其中安徽模鼠兔为兔形类动物的祖先类型,而东方晓鼠接近于啮齿动物的祖先类型,二者在骨骼形态上具有相互交混的特征,这就表明一方面鼠兔同源,另一方面二者至少在6200万年前已经分道扬镳,兔形类和啮齿类动物走上了各自独立演化的道路。
吕鹏告诉记者,家兔传入我国的时间较晚。在我国古代,野兔的利用价值主要是在肉食、狩猎宠物、祭祀、药用、皮毛开发等方面。“兔头在四川人的美食版图上不可或缺,成都人称为兔脑壳,”吕鹏说,“其实在中国古代,野兔的主要用途就是肉食来源。”据《诗经·小雅·瓠叶》中记载:“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有兔斯首,燔之炮之”,描绘了西周时期普通人家将捕获的野兔通过炮、燔、炙等加工方式制作成美食待客的情形。所谓“炮”就是将带毛的动物裹上泥放在火上烧;“燔”指的是用火烤熟食物,而“炙”则是熏烤的意思。据《礼记》记载,正式的宴请当备“六牲”作为荤菜,即豕、牛、羊、鸡、鱼、雁,兔子并未列入其中。虽然只备了兔肉,但主人换了三种不同的烹饪方式,可见其用心。
但在中国古代也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孕妇不能食兔肉。东汉《论衡·命义篇》中有过记载:“妊妇食兔,子生缺唇”。“当然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迷信说法。”吕鹏解释道。除此之外,兔毛皮保暖性能好、不易缠结,可用以制裘,兔皮可以熬胶,兔毛还可以用来做兔毫毛笔。明代《齐民要术》中转录三国时期韦诞的《笔方》中有写“先次以铁梳兔毫及羊青毛”,可见用兔毛制笔的历史可以早到三国时期。
古人曾以活兔陪葬
新石器时代就有兔形玉器
在文物里,也有不少以兔为题材或者是兔子形象的文物。仅是故宫博物院,就有商代的玉兔、汉代的兔猴铜带钩、唐代的瓷兔、宋代的三彩剔划花兔纹枕、元代的白玉兔形佩、明代的双兔图页等藏品。
“按照文物材质来看,在玉石材质文物、陶质文物、青铜器和画像石中常见兔的形象。”吕鹏告诉记者。以距今5300年左右新石器时代的安徽含山凌家滩遗址为例,在此墓地M10中出土有玉兔饰1件,是迄今为止发现年代最早的兔形玉器。
山西曲村晋侯墓地8号墓出土的青铜兔尊,则是目前发现最早的、以兔作为尊的青铜器。兔头微伸,呈跃跃欲试状,背上驮一尊口,兔身两侧饰圆形的火纹和雷纹。
而在山东嘉祥宋山4号祠堂东壁的东汉画像石中的兔子,则可以代表世俗和神话中两种不同的“兔”形象。吕鹏说:“在画像的上侧,东王公居中,马头、鸡头、狗头带翼神人跪于左右两侧;在画像左侧有面对面站立的两兔,分别用一只前肢扶臼,一只前肢握杵,似在捣药;在画像的下侧,厨房的房梁上悬挂着鱼、鸡、猪头、猪和兔等,这些都是准备烹饪的肉食。”
“山东济南洛庄汉墓的陪葬坑,是目前出土动物数量最多、种类最丰富的遗存。”吕鹏说,洛庄汉墓是西汉诸侯王级别的墓,编号为34号的大型动物陪葬坑中出土动物遗存共有110余具,动物种属包括绵羊、猪、狗、兔等4种。其中,兔有45只。
吕鹏告诉记者,在这其中比较特别的是,该坑放置了两个兔笼。西侧木笼保存较好,长度1.8米,宽度0.47米,笼中发现多只完整兔骨,“根据笼中兔骨凌乱、笼外可能为外逃之兔的考古现象推测,当时陪葬的是活兔。”(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刘可欣)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23年1月29日 A1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